申报2025年度瓯江实验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共2人,经审查拟同意提交评审2人,现予公示。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:
一、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二、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三、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,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,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
四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自2025-03-03至2025-03-07。
五、联系部门及方式:瓯江实验室人力资源部;联系电话: 0577-86967624。